綜合媒體報導,涉嫌酒駕的張姓法官現年約50多歲,自1999年起在宜蘭地院服務,擔任民事庭兼簡易庭法官。昨晚8時許,張姓法官開車行駛宜蘭市區,一度跨越雙黃線,巡邏員警見狀攔查,從他身上聞到濃濃酒味,施行酒測後其酒測值達1.05毫克(法定標準為0.25),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宜蘭地院今日發布聲明強調,「本案現於檢察官偵辦中,本院尊重檢、警之調查、偵辦。至於所涉行政責任部分,本院已在瞭解、蒐集資料中,視情節決定是否適時啟動自律機制,遵循相關法制處理,絕不護短」。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酒駕高速撞死機車騎士「先關心車損」 國民法官重判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