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呼籲京華城涉案人士誠實為上。(圖/全國第一勇)
林志潔在《全國第一勇》節目中解釋,固然刑事訴訟法裡面有規範,被告就自己的陳述說謊,或者湮滅自己的證據,都不會被追究其他的責任,因為有「不自證己罪的特權」;但在此類共犯集團的案件中,如果陳述被視為其他被告的證言,就有可能變成「偽證罪」。林志潔呼籲,若有涉案被調查、搜索的情況,發表任何聲明最好實話實說,「不要以為你只是單一的被告,在別人的案子你可能就是重要關係人或證人」,陳述內容都會對他人案件造成影響。
主持人徐國勇進一步補充,如果被告被轉換成為證人之一,或是兼他案的證人,說謊就不只原本的刑責,還要「罪上加罪」,多出偽證罪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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