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今天凌晨對柯文哲進行訊問時,柯文哲表明不願繼續接受偵訊,並試圖離開偵查庭,因他的人身自由並未受到拘束,向檢察官提出如果要繼續偵訊,就「請檢察官當庭逮捕我」。
檢方告知柯文哲可先行休息再繼續訊問,但柯文哲仍拒絕配合。檢方考量柯文哲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可能,若讓柯文哲在未完成訊問程序前離去,恐導致案情不明、妨害偵查,遂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規定,當庭諭知逮捕。
柯文哲方不服,質疑逮捕的合法性,聲請提審。不過,北院稍早裁定,逮捕應屬有據,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應解返台北地檢署。北檢今下午3時10分再度召開偵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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