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於8月22日同步召開董事會,決議以換股方式合併,台新金將以每0.6022股普通股換取新光金1股普通股,以當日股價計算,等同於台新金以11.32元折價收購新光金。這項併購案原先進展順利,但中信金的介入使情勢變得撲朔迷離。
中信金隨後宣布擬公開收購新光金,以每股新光金普通股換發0.3132股中信金普通股並加現金新台幣4.09元為對價,已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9月4日金管會通知補件。中信金於10日晚間發表聲明,強調資本市場應鼓勵多方競價,並承諾若成功併購新光金,將提供員工三年工作保障,合併後更名為「中信新光」金控,壽險業務擬命名為「台灣新光」人壽。
面對中信金的挑戰,台新金於10日晚間重訊指出,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及「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規定,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等動作,須於董事會決議後對外公告,對於相關報導和傳聞,公司不予評論,並強調將依法合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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