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在《全國第一勇》節目中指出,「京華廣場」與「陶朱隱園」兩案,背景都是因為經營不善要重新改建,而最後得標的卻都是威京相關的企業,「例如亞太會館得標的是中工,京華城得標的是中石化100%持股的子公司鼎越」。林志潔直言,這不僅會引發「左手賣右手」的疑慮,也會涉及證卷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或是「特殊背信」,也就是「受到眾股東託付,理應妥善經營公司的監察人或經理人,結果做了非常規的交易,或是違背大家信託的財產,用以圖利自己,最後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害,同時損害了廣大的股東權益」。
林志潔分析,若鼎越當時得標京華城的金額,較對手興富發建設多了70餘億,溢價過高會使母公司遭質疑「損害股東權益」。林志潔解釋,中石化是一間公開發行公司,明明只要多一點點就能得標,為什麼要多付70幾億?「這個錢是誰來的,不是自己的錢,也不是董事長的錢,你是拿股東的錢去做這件事」。
林志潔進一步補充,如果最後公司虧本,因為投標的評估時間過短、有違常態,或是沒有進行詳細的鑑價和評估再去投票,這也危害了股東利益。林志潔認為,這就是檢方值得往「特別背信罪」進行追查的原因。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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