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透過臉書發文宣稱,柯曾向她說在京華城案中只簽一只公展文,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專業的委員會去決定,並交給專案經理人處理,此後未過問,有什麼證據說柯「用各種手段多次召開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又說他「涉違背法令」。
陳佩琪也質疑,有人說柯文哲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就有罪了?若一個簽下去就是5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為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呢?她也更不相信,北市優秀、資深的公務員會集體法盲,送個簽下去就5年徒刑以上的公展文給市長簽?柯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若知道簽下去就是5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呢?」
對此,林延鳳透過自錄影片表示,京華城違法容積放寬案,柯當年曾做出「三個不顧」,第一,無視都發局曾上簽公文提醒恐有圖利問題,更不顧法院判決、專業都審委員提出的反對意見,執意簽下公展公文,第三,出事後還想把這些責任推給基層的公務員,甚至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無視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已坦承行賄。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圖/林延鳳議會辦公室提供)林延鳳嘲諷,「錢是你們柯文哲在收,憑什麼責任卻都不用扛?就像陳佩琪曾說,柯是在創造台灣歷史,就是台灣政治人物史上最惡劣的人格與最貪婪嘴臉的歷史」。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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