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聽到被害人能還1000元,趁機強索成3萬元,並限制被害人行動。(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Pexels)
整體事件發生在2025年3月23日晚間10點半,張男因為侄子的友人被欠款500元,便決定前往臺南某住家前,攔住被害人。而張男明知被害人未成年,卻仍強行要求他歸還這筆債務。被害人隨即表示自己能償還1000元,沒想到張男聽見後,卻趁機強索3萬元,還恐嚇被害人如果不在今晚拿出來,就不放他回家,甚至威脅被害人必須「脫光」,且要他下跪在馬路雙黃線,大唱歌手沈文程的《不應該》,被害人想離開,張男還扛起椅子作勢要朝他打去,更誇張的是還試圖施壓被害人跪在角棍(棍上有鋼片的巫器)上,強行限制被害人的行動。
臺南地方法院依法判決,最終張男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Pexels)案件於7月底由檢方提起公訴後,臺南地方法院在11月27日做出最終判決,由於張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對未成年人下手,依法加重刑責,不過考量因恐嚇取財未遂,故採先加重後減輕的原則量刑。最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6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如不服判決,被告可於20日內提出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關心您:
◆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冷氣團報到「最低溫」半夜將偷襲!專家曝這天高海拔山區「有望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