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攜帶國防機密文件離開會場,引發爭議。(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林智群律師近日透過臉書發文,先是指出刑法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客觀(你有沒有做?)」、「主觀(你是故意的?還是不小心?)」,但「黃國昌很奇怪,他先承認有做(帶國防機密文件)出去,卻又靠邀別人抹黑他?」。
林智群點出黃國昌的「1矛盾點」。(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林智群進一步指出,一般情況下,「承認自己有做(成立客觀構成要件)後,通常是主張「自己不小心、不是故意」(主觀構成要件)」,表示黃國昌承認自己有做,卻認為別人抹黑他,他只是拿出去30秒,不算拿,是「承認」跟「不承認」之疊加狀態,介於「有拿」跟「沒拿」之間,開酸「這就是黃國昌的毛『量子糾纏』」。
黃國昌的回應不被多數人買單。(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事實上,黃國昌針對自己攜帶國防機密文件離開會場,他指自己是不小心將該文件與自己準備的資料混再一起。事後受訪他脫「為什麼要買這個東西,細節我真的不能講,等到美國國務院,完成程序、正式公開品項後,大家會發現這真的也不是甚麼機密」。對於自己夾帶文件,黃國昌稱這沒甚麼好自證,就是我走出去發現,還給他們,過程非常清楚,不過回應卻不被多數網友買單,怒轟在公佈之前就還是機密啊!偷帶機密被抓包還要在那裡狡辯」、「我考試作弊,等考完試公布答案就不算作弊了!」、「鬼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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