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男子於2022年4月在賣場見到女收銀員後,便展開瘋狂追求,不僅頻繁贈送高級燕窩禮盒,還在女子透過賣場主管明確拒絕後,仍持續糾纏,甚至在賣場外等待對方下班,迫使女子每次下班都須由同事護送,嚇得一度躲進結帳室不敢外出。
不僅如此,少東還透過品牌名牌蒐集資訊,找到該名女子的臉書帳號後展開訊息轟炸,聲稱「哥哥家是台中海線望族」、「家父經營建設公司」,並在情人節、除夕夜傳送印有女子姓名的紅包袋照片,留言「我有準備壓歲錢呢!」更令人感到恐懼的是,該男擅自存取她的生活照,將兩人的照片拼貼後上傳,並寫下「是蠻像的……超清秀的,我超喜歡」等文字。
女子離職後,該男仍未罷休,甚至假冒其友人身分,向女子親友傳訊,試圖打探她的現職與行蹤,女子最終忍無可忍,報警處理。對此,少東男辯稱,當初只是因購物時不慎撞倒女收銀員的水壺,心生愧疚才贈送燕窩致意。然而,法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後發現,男子多次傳送「520」、「想去XX找妳」等明顯帶有愛慕與追求意味的訊息,與其說法不符。
台中地院法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男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表示自幼居住國外,在美國取得雙碩士學位,近年返台接管家業、從事建設及航太相關工作,中文與華語表達能力不佳,請求從輕改判拘役。
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男子長期以單方面訊息騷擾被害人,已嚴重干擾其日常生活,且至今未獲得被害人諒解,一審量刑並無不當,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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