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應曉薇被依涉犯洗錢罪、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檢方原先求刑16年6個月;最終法院合併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成為除了柯文哲(17年)以外,刑期第二重的涉案人。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應曉薇在聆聽完判決後,先是表示自己無逃跑能力,希望至少能夠維持現狀,可以讓她保有自由之身、在家照顧媽媽;同時也表明自己沒有加保能力,請求不加保,甚至希望能夠降保。

應曉薇請求法官不要加保。(圖/民視新聞)另外,柯文哲原遭求刑28年6個月,最終合併判處17年有期徒刑。他聽完判決後表情一度凝重,但隨即恢復微笑表示,自己一定不會逃亡,但懇請「不要限制住居」與「電子監控」,也請求法官考量先前交保金是向媽媽及妹妹借的,籌錢過程已經相當勉強,希望不要再增加保釋金。遭判處10年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也表示,自己賣掉很多股票籌1億8000萬保證金,加上他的集團目前面臨營運困難,希望法院能讓他在全台到處跑,不要再限制範圍,並還他8000萬保證金,他不會逃亡。
柯文哲(左)、沈慶京(右)都請求不要限制住居。(圖/民視新聞)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柯文哲宣判/一審遭重判17年!陳佩琪「帶阿北照片赴日本」未到庭聽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