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竹市長高虹安也曾因涉貪案退出民眾黨,即使後來二審改判無罪,也並未恢復黨籍,所以許多人也好奇,一審遭重判的柯文哲,是否也該比照辦理。攤開白營「紀律評議裁決準則」,本來就有針對「違反廉政透明」的公約,明確指出,若黨內從政公職人員,涉嫌貪污、背信、侵占、違反政治獻金相關法案,視情節輕重,應予以除名或停權之處分。
不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7)早先是表態,柯文哲的司法案件,性質是「司法追殺、司法迫害」,因此不會有退黨、祭出黨紀問題;他還宣稱,廉政規範並非「用來處理政治迫害案件」。黃國昌更表示,不會利用黨紀處理被政治迫害、司法追殺的黨內同志,而是用來應對「違反黨內廉政規範」的事件。不過,白營仍有白紙黑字的相關規定,又該如何處理呢?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稍早有網友貼出,疑似為民眾黨新版本的「紀律評議裁決準則」,並爆料稱,白營打算修改規範,讓柯文哲可以「名正言順」地繼續留在黨內。網友稱,民眾黨有意將規則改為「本黨從政公職人員,違反下列情事者,視情節輕重,應予以除名或停權之處分。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多出「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這句話,明顯加入「人治」色彩。
網傳民眾黨將修改紀律規則,若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特殊情事,涉案人可不用遭黨紀處分。(圖/翻攝自Threads)貼出這則爆料的網友,不禁感嘆「柯文哲、民眾黨,就是挺貪污的政黨」;也有人感嘆,柯文哲曾說「不要相信個人,要相信制度」,令人沒想到,民眾黨現在竟然有意「因人設事」,為了個案直接修改規則。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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