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有眾多民眾守在香港高等法院外,聲援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他從2020年底便入獄服刑,今天(11月5日)又被判處10年刑期。
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我們在現在的情況下沒有辦法,唯有互相鼓勵和支持。」
2014年黃之鋒參與雨傘運動,2017年就曾因「重奪公民廣場案」被判6個月。

2019年黃之鋒「反送中」運動期間,因非法集結而被捕,自2020年11月23日起入獄服刑。其後他因為「民主派47人初選案」遭判「顛覆國家政權」,在2024年被判4年8個月。原本預計可以在2027年年1月出獄,但是去年(2025年)他被起訴「勾結外國勢力」,並於今年(2026年)9月認罪,今天(11月5日)又被法院加判10年。

香港民眾:「我覺得1天冤獄都不該坐,嚴格來說我覺得他們沒有犯法。」
黃之鋒預估要服刑至2036年才可獲釋,出獄時或已年屆40歲。
更多新聞:以色列與德國深化能源合作 協議展延至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