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衛報》報導,該義籍主廚坦布雷拉(Davide Tamburella)今年5月在澳洲昆士蘭州的義大利餐廳「La Costa」工作,根據裁決書,解僱導火線是一筆高達1.5萬澳幣(約新台幣35萬元)的包場訂單,當時顧客明確要求提供「火腿鳳梨披薩」,但坦布雷拉拒做,甚至要求老闆「去查查對義大利人來說披薩不放鳳梨有多重要」,最終遭到解僱。
事後坦布雷拉向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FWC)提出復職申請與非法解僱訴訟,聲稱自己是因為在工作場所造成手部骨折的工傷才遭到解僱,餐廳老闆英格倫向委員會表示,儘管自己也沒特別喜歡鳳梨披薩,但他已餐飲業17年,面對顧客需求仍須衡量商業現實,他無法接受主廚屢次拒絕執行指令。
然而,委員會審理後認為,坦布雷拉提交申請的時間已超出法定期限,且不符合特殊情況的延期標準,因此裁定駁回申訴。
事後來看,坦布雷拉堅持不做鳳梨披薩,讓他付出了不小的代價。他原已申請「雇主擔保」簽證長達3年、快要取得澳洲永久居留權,但在遭解僱後,因雇主依法須撤回擔保,導致他的永居申請直接歸零,須重新走完整個簽證流程。
至於涉事的餐廳「La Costa」,後因租約到期及營運成本過高,已於今年7月歇業。坦布雷拉後轉往另間義大利餐廳任職,當然,該餐廳的菜單上沒有鳳梨披薩。
義大利籍主廚坦布雷拉在澳洲昆士蘭州的餐廳工作,因拒絕配合老闆要求製作帶有鳳梨的夏威夷披薩而遭解雇。此圖非當事人。(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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