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轉身接待客人 路人「秒偷」櫃檯手機
台北市中山區,1名在手機店工作的楊姓男子,把手機放在櫃檯上,轉身接待其他客人,而一名路過男子見狀,起了貪念,順手牽羊拿了就走,被害人氣的把畫面PO上網,並到警局報案,但讓他無法接受的是,警方認為這是侵占罪,而非竊盜罪。

深色上衣男子,走著走著,看到手機店櫃檯上,放著一隻iphone手機,停下腳步,確定沒人注意,立刻拿了就走!

換個角度再看一次,嫌犯偷手機的瞬間,被害人正在一旁,接待其他客人,背對小偷,犯嫌到手之後,在街上開心的手舞足蹈,因為這隻iphone7 plus,價值至少30000元。


  


數一數店家架設的監視器,前後左右,包含店內店外,有多個角度,至少架了6支監視器,男子順手牽羊的行徑,全被監視器清楚拍下,不過被害的楊姓男子,到警局報案時,警方卻說這不是竊盜,而是侵占。

楊姓男子認為,自己的手機放在店內,雖然被拿走的當下,沒有直接看到,但監視器清楚拍下,路人直接把他的手機偷走,他並不知情,和犯嫌也不認識,這樣算侵占,並不合理。


  


警方認為,這個案件發生當時,被害人背對手機,沒辦法隨手拿到,也不在他的視線範圍內,因此算侵占,而非竊盜,但楊姓男子無法接受,難道都不能轉身或視線離開手機?因此堅持要用竊盜報案,警方評估後,也改用竊盜偵辦。(民視新聞楊凱安、姚家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