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人員緊急對男子進行急救,因為剛剛他和另一名吳姓男子起了衝突,遭到對方狠踹頭部,導致腦震盪,陷入昏迷失去意識。
雙手纏滿繃帶的吳姓男子和警方供稱,全是對方先挑起紛爭,才會出手打人,但事實上,他自己意識清楚,只有手部撕裂傷,遭打的巨姓男子卻意識不清,緊急送醫。
其實這兩個人,一個人是被告,一個是原告委任律師,在民事法庭上,吳姓男子想提供物品作為擔保抵債,卻當場被巨姓律師以「無價值」回絕,讓吳姓男子懷恨在心。沒想到開完庭後,兩人在附近的早餐店狹路相逢,一言不合下,雙方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律師腦震盪,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
打人的原告,吳姓男子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送辦,法官裁定以1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只是一樁民事訴訟,卻成了殺人未遂的刑事案件,實在令人不勝唏噓。
(民視新聞/周秉瑜 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