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宣騰一時,至今尚未定讞,因為究竟是採用實質影響力說或法定職權說,最高法院見解不一,類似判例,現在出現解決之道,為了加速終審法院的統一法律見解,司法院將做出改革。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國人非常關心法律見解要一致,甚至有一些因為司法實務見解不同,而引起一些批評,那麼司法院為了解決這樣一個問題,研修了一個重要的草案,也就是我們要建構一個大法庭的制度。」
未來擬設置大法庭,改變現狀,當終審法院見解有分歧,不再是用過去的判例來提出法律見解,而是交付給大法庭,大家一起來辯論。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王梅英解釋,「大法庭其實並不是一間很大,空間很大的法庭,它是因為直接翻譯過來,當一個法官認為過去的見解,同樣一件事情一個法律見解,他想採取跟過去不同見解的時候,他必須把這個見解,提交到這個大法庭。」
仿效德國制度,終審法院產生法律爭議時,就形成提案法庭,針對歧異來提案,交給大法庭,經過律師、檢察官、學者專家的言詞辯論後,統一見解,最終裁定做出判決。
民眾常說,「判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對於司法判決的疑慮,現在司法院提出大法庭機制,期待能對台灣司法制度翻開嶄新一頁。
(民視新聞/王皓宇、黃柏榕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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