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藐視法庭 高院判黃之鋒等20人有罪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人,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旺角佔領區的清理,被港府控告藐視法庭罪,香港高等法院今天(10月13日)裁定罪名成立。岑敖暉表示,未來恐有更多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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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今天20名在雨傘運動爭民主的人被定罪,很可能又會被判刑入獄,在特首林鄭月娥的治理下,我相信未來會有更多政治迫害。」

這20人中,黃之鋒以及岑敖暉等11人已經認罪,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不認罪的9人,也一樣被高等法院一一定罪。黃之鋒和黃浩銘,都因他案入獄服刑,開庭前被用囚車送到法庭,結束後被懲教人員押離。由於今天也剛好是黃之鋒21歲生日,庭外有人為他唱生日快樂歌,黃之鋒聽到後大叫多謝。黃之鋒在2014年雨傘運動的時候,還是青少年,已滿21歲的他,將被移往成人監獄。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