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使用底刺網捕魚 基隆開出首張罰單

為了維護近海珊瑚礁資源,基隆市政府去年8月開始實施,基隆本島、基隆嶼,還有北方三島沿岸,500公尺內,不能進行刺網作業,3海浬內,不能使用多層刺網,新法上路半年多,卻還是有漁民知法犯法,違規在彭佳嶼附近,使用底刺網捕撈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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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事務科長蔡馥嚀:「針對新法的部分有做500公尺的修正,這個修正包括本島基隆本島的500公尺,還有基隆嶼,還有北方三島沿岸周邊的500公尺,都是禁止刺網作業的,船長也知道這個規定,那只是說他在距離的部分,他沒有辦法去掌握。」

漁民抵抗強勁海浪,趁天還沒亮時,在船上奮力收網,要將滿滿的烏魚,全部撈上岸,但卻忽略政府新規定,違法在彭佳嶼外海500公尺內,使用底刺網捕魚。基隆海巡隊接獲通報,和岸巡隊合作,在海上蒐證3天,終於將違規漁民逮捕,一時疏忽,漁民現在不但得面臨新台幣3萬~15萬以下的罰鍰,還可能拿不到下一汛期,從事捕撈烏魚作業的申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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