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事務科長蔡馥嚀:「針對新法的部分有做500公尺的修正,這個修正包括本島基隆本島的500公尺,還有基隆嶼,還有北方三島沿岸周邊的500公尺,都是禁止刺網作業的,船長也知道這個規定,那只是說他在距離的部分,他沒有辦法去掌握。」
漁民抵抗強勁海浪,趁天還沒亮時,在船上奮力收網,要將滿滿的烏魚,全部撈上岸,但卻忽略政府新規定,違法在彭佳嶼外海500公尺內,使用底刺網捕魚。基隆海巡隊接獲通報,和岸巡隊合作,在海上蒐證3天,終於將違規漁民逮捕,一時疏忽,漁民現在不但得面臨新台幣3萬~15萬以下的罰鍰,還可能拿不到下一汛期,從事捕撈烏魚作業的申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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