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機車酒駕沒事?警:腳踏車也會罰

高雄一名越南外籍移工,與同鄉好友飲酒後騎電動機車離開,結果被警方攔下後還跟員警說,騎電動車不是不算酒駕嗎?經過員警告知騎乘有動力的交通工具,都會涉及公共危險,經酒測後0.40被移送法辦,警方說包括酒後騎腳踏車都會開罰,提醒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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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著一頭金髮的越南籍移工,酒後騎車被攔下,過程當中他還不斷詢問員警說,自己是騎電動機車,應該不算酒駕吧?

這名21歲的裴姓男子,自以為酒後騎電動車沒關係,所幸跟同鄉好友喝完酒之後,大膽的騎著這台車上路,經過警方告知規定後,才發現自己闖下大禍。

酒測值0.40,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警方說其實不只很多外籍移工不了解法律規定,就連很多台灣民眾也不知道酒後騎電動車也是觸法,提醒大家多注意,另外,可別以為酒後騎腳踏車就沒事。

高市十全所所長黃昶斌:「只要有動力交通工具的部分,就有可能構成刑法185條之3的共共危險罪,腳踏車的部分酒駕也有它的罰則,它的處罰是300元~600元。」

相關單位積極宣傳酒後駕車規定,儘管大部分的台灣民眾都很清楚,只是酒後騎車的案件還是頻傳,呼籲民眾,酒後搭車不僅不會受罰,也是安全回家,唯一的路。

(民視新聞/陳家祥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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