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進口隱形眼鏡盒 沒申請許可被罰一千萬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從中國進貨隱形眼鏡盒,再鋪貨到書局販售,但是陳姓男子並沒有藥商許可,進口隱形眼鏡盒已經觸法,男子喊冤說,他不知道隱形眼鏡盒屬於醫療器材,但地檢認為進貨者有查證義務,依照藥事法起訴,最重可判3年徒刑,併科10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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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局裡的隱形眼鏡盒琳瑯滿目,造型都相當可愛,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就是從中國進口隱形眼鏡盒,再鋪貨給連鎖書局販售,沒想到卻違法。

隱形眼鏡盒屬於醫療器材,要有藥商執照才能販售,男子進口了2640個隱形眼鏡盒,觸犯藥事法,遭到起訴。

台中市衛生局食藥處組長林晃群表示,「所以依照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它屬於第一等級的醫療器材,一樣回歸到藥事法27條,藥商要領有許可執照。」

大型連鎖書局,有申請藥商許可執照,所以販賣沒問題,但問題就在進口的人,根本不知道保存盒是醫療器材,就連民眾都傻傻搞不清楚。

陳姓男子遭到起訴,檢方認為進口的人有查證義務,不該卸責,而最重將面臨3年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

(民視新聞/許家程、李柏瑾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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