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案翻案? 檢查官為死囚謝志宏聲請再審

發生於2000年6月間,台南市歸仁區1男1女雙屍命案,最高法院原判決2名凶嫌郭俊偉、謝志宏死刑定讞,後來傳出謝志宏喊冤的冤獄平反聲浪。台南高分檢與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重新調查,認為並無直接事證證明謝志宏殺人,聲請高分院再審,並請法院停押謝志宏。

更多新聞: 因歸仁雙屍案關了19年...謝志宏無罪定讞 向高院提刑事補償

18年的等待,忍受至親幾度在鬼門關前的徘迴,謝志宏的家屬,終於等到了冤獄平反的機會。

謝志宏的哥哥:「剛進去的時候,(謝志宏)也還不到20歲,你看他現在都已經快40歲了,家裡面的等待,當然是有一定的辛酸,很多事情錯過了,就沒有辦法再回來,我們總是希望他,後面有可以趕快補上來的時間。」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重返現場履勘,認為已經產生合理懷疑,並足以推翻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事實,聲請再審。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它完全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自白的過程有被威嚇刑求,我在我的調查報告裏頭就主張,這個測謊是無效的。」

監察院也是在接到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的陳情,調查後函請法務部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經過綜合新、舊證據判斷。審議出謝志宏案,無直接證據證明他行兇,他的測謊及自白有瑕疵,3張謝志宏交代行蹤的文件,因警方未轉交,因而在歷審法院審判中從未出現,再加上比對證據,認為足以推翻原確定判決,因而聲請再審。

台南高分檢發言人范文豪指出,「行蹤交代的一些記錄,當初並沒有一起送到法院去,檢視這個卷證以後,覺得應該要提起再審。」

案件發生在2000年6月23日,郭俊偉和謝志宏搭訕女被害人,郭俊偉性侵女被害人後,3人外出發生口角,兇手又持蝴蝶刀殺害女被害人,行兇過程剛好被騎腳踏車出門的68歲農民看見,兇手怕事跡敗露,再殺掉男被害人滅口。

最高法院在2011年,宣告2人死刑定讞,至今尚未執行。如今檢方終於聲請高分院再審,並請法院再審後,停押謝志宏。

(民視新聞/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更多新聞: 獄中藏書2萬冊 死囚陳文魁投書:願全數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