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籃框,民眾愛打籃球,更會到通風又寬廣的河濱公園,練練身體,但台北市內湖區彩虹河濱公園,卻有民眾自行開燈打球,遭到法辦。
就在今年8月23日,晚間11點半,25歲朱姓男子要和朋友打球,卻自行打開照明燈電源,被路過的公燈處人員當場發現。
北市公燈處路燈隊長郭垣熙表示:「發現鑰匙在上面,他也承認鑰匙是他的,所以才確認是他所做這樣的行為,(路燈)是有控制啟動的時間,強制去啟動的話這個就是,會有一些竊電的疑慮,因為他不應該在這個時間,讓它去啟動。」
其實現場燈開關箱除了被破壞,上頭也被公燈處人員用膠帶,層層綑綁。
原本公燈處以毀損罪嫌將朱姓男子移送,後來因為無法證實是朱男本人毀損,檢方裁處朱姓男子繳公庫5000元,換得1年緩起訴,但一開始到底是誰破壞路燈開關,沒人知道。
公燈處統計,先前球場就發生過大概4、5次竊電情事,公燈處希望配合地方民眾運動好習慣,但地方也曾投訴,晚上照明太亮,打球聲音太吵,因此如果要延長開燈時間,需要再和里長溝通,但更需要的是,民眾一起配合規定,別再偷開燈打球。
(民視新聞/李世宸、郭南宏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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