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借場地拍MV嗆館長 健身房索賠百萬遭駁回

去年網紅胖虎不滿館長陳之漢,公開批評他代言減肥藥,拍MV反擊,並找西門一間知名健身房贊助場地。事後健身房湧入網友大量負評,還被誤認貶損館長名譽,健身房覺得無辜被捲入,向胖虎求償商譽損失100萬。但台北地院認為,難以認定健身房評價,因為胖虎的MV受貶,判決駁回,負責人出面控訴一定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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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網紅胖虎和館長陳之漢隔空互嗆,胖虎不滿館長批評他代言減肥藥,寫歌反擊,沒想到借胖虎場地拍MV的健身房也捲入糾紛。

胖虎在歌詞裡寫道,「難道打類固醇蛋白質比較勵志,練的像三百壯士,強壯的四肢,每天上網直播惹事,行為舉止根本弱智」,而就是這一幕,當初胖虎承諾健身房露出商標,卻被寫入歌詞,暗諷館長,結果健身房湧入網友大量負評,氣得質問胖虎。

胖虎解釋只是想傳達理念,而且過程沒有指名道姓,但健身房不滿胖虎沒告知拍攝內容,商譽受損,求償100萬並公開道歉。負責人許家豪也表示,「我們事先也有講,你拍出來的東西,先讓我們看過,他也沒有讓我們看過,就把它播出來了,我們是非常的生氣,胖虎為了紅,他為了想紅,利用我們的場地去傷害別人,最後受傷害的是我們」。

事隔一年台北地院駁回,仍可上訴。因為法院認定胖虎拍攝MV,並沒有侵害健身房名譽或商譽的意思,針對網友謾罵、起鬨,健身房可以發文澄清,難認定因為MV引來負評。

但健身房負責人認為,「我們提供就是教練,我們並沒有參與整個拍攝過程,我們只清楚當下在使用這台器材,有沒有正確,會不會影響他受傷,就這麼簡單,最後胖虎居然說我們知道拍攝的內容,他拍這一部就是在攻擊我們攻擊同業,請問哪個笨蛋,會能夠接受這些事情」。

健身房決定上訴到底,而事件爆發後,館長在臉書上PO出和健身房負責人合照,向網友釐清誤會。健身房萬萬沒想到,贊助場地給網紅拍片,卻惹麻煩上身。

(民視新聞/張晏碩、吳培嘉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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