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苗栗縣通霄國中的校慶活動,同學排著整齊隊伍通過司令台,精神抖擻。
大多學生不知道,他們使用的操場,簡直比黃金更貴,一年的租金高達418萬元。
通霄國中校長羅士侃說:「學校操場的部份都是租用的,範圍大概是7000多平方公尺,我們是按照公告地價的承租金額來承租。」
原來操場是「私有地」,當地的邱姓宗族,原本無償提供學校使用,大約在40年前,邱家一名女子分得土地後出家,就把土地捐給附近的福智寺。
校方從1995年開始支付租金,以目前申報地價每坪2.5萬元的百分之8來計算,年租金高達418萬元。
苗栗縣國教科長林采香表示:「通霄國中那塊地的市值,目前大約是2億3000萬左右,對我們縣府的財政目前是蠻大的困難,在還沒有徵收之前,我們必須要簽租賃契約跟地主租用。」
苗栗縣內,校地牽涉私人土地,用租的,還包括龍坑國小116萬元、頭屋國中18萬元,另外還有僑文國小、東河國小;但通霄國中最為誇張,以500多學生來計算,每人每年的操場使用費約為8360元,比上健身房還要貴。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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