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電廠更換設備延宕 原能會揚言勒令停工

日本原能會在311大地震後,要求全國核電廠必須在5年內,完備更高規格的反應爐反恐措施。但各家電力公司卻直到近期才表示,恐怕無法在限期內完成,日本原能會昨天揚言,無法在時間內達標的反應爐,都將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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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11強震海嘯重創福島核電廠,造成繼車諾堡核電廠以來,全球最嚴重核災事故。之後日本原能會痛定思痛,要求全國各家電力公司,在反應爐獲准重新運轉後,必須在5年內增建「特定重大事故應對設施」,強化核電廠反恐等能力。

所謂的「特定重大事故應對設施」,是用來處理如發生飛機恐攻等,重大狀況時的特殊設施,設施必須距離反應爐100公尺以上,基於防恐因素不得公布明確位置,當中設有備用的控制室,電源還有幫浦可遠端冷卻反應爐。

但九州、關西、四國等電力公司,卻直到5年大限快到時,才坦承辦不到、要求展延。日本原能會24日嚴正拒絕。

日本原能會委員長更田豐志表示:「之前約定好的期限快到了,但電力公司感覺難以達標,就叫我們要通融一下,如果現在我們放行的話,就無法冀望它們會持續改善。」

據統計目前日本全國,共有7間核電廠、13座反應爐,無法及時完成設施。

其中更有5間核電廠的9座反應爐,已經重啟進行運轉,若無法在期限內完成設施建設,將會被命令停止運轉。

位於九州鹿兒島縣的川內核電廠,有2座反應爐,將率先在明年的3月和5月到期,日本原能會斬釘截鐵表示,不會接受九州電力的延期請求,時間一到就會命令反應爐停轉,同時抨擊各家電力公司態度輕率。

日本原能會委員長更田豐志說:「業者如果發生任何狀況,都應該立即將現況,轉達給管理當局讓我們知道,若以為只要訴苦就能解決問題,那就大錯特錯了。」

近年各國環團不斷呼籲,必須嚴格檢視核電廠是否有能力,防範天災人禍。面對原能會強硬不放行,各家電力公司低調表示,會加速建設反恐設施,將影響降至最低。

(民視新聞/吳彔瑾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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