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前16小時 台灣港府大鬥法

陳同佳上午出獄,不過出獄前16小時,也就是昨天傍晚5點開始,蔡政府主動出擊,陸委會致函港府,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回台,港府花了7個多小時,才擠出回應,拒絕我跨境執法,未來陳同佳如果自行來台投案,將有幾種可能性,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不會拒絕入境,但他的簽證要臨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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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出獄前,台港雙方大過招,蔡政府主動出擊。

22日下午5點,由陸委會等三部會次長聯合召開記者會,透露已經致函港府,將派員到港把陳同佳押解回台,港府已讀不回,晚間10點半,陸委會再開記者會,公開表示港府無回應。

到23日凌晨12點25分,港府才發新聞稿,表示台灣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邱垂正第一時間回應,如果陳同佳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毀滅證據之虞,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這一來一往數度交手過招,也讓中國政治操作的手法現形。

邱垂正表示:「我們不想看到有法律空窗期,我們已經向港方提出,我們檢警赴港將犯嫌及事證帶回一事。」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表示:「台灣方面要求司法互助,根據香港法律,在司法管轄權方面,我們沒有角色扮演,不要將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尤其不要將政治考量,凌駕法治。」

港府不抓人,陳同佳如果到台投案,移民署定調不給電子簽證或落地簽,必須在港臨櫃申請簽證,將採註記、不拒絕入境,如果搭乘台灣國籍航空,我方檢察官、警方也已經在香港機場準備,一上機就可以上銬抓人,如果是搭非國籍航空,或透過轉機來台落地,就等到落地馬上逮捕,移送士林地檢署,防止中國藉機再有動作。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電子簽也是一樣啊,你不是觀光就是商務嘛,那他會是商務會是觀光嗎?也不是嘛!所以他可以來,但是要去到我們的臨櫃去申請簽證,所以我們並沒有拒絕入境...港府在做這些操作,為什麼要我們這些人有些不了解的狀況,也跟著港府在講這些話,這樣子等於是被他們利用了。」

蔡政府跨部會,對陳同佳案,尋求最佳解,和港府大鬥法,就是要讓這起沾染政治的司法案件,回歸司法解決。

(民視新聞/顏辰州、宋弘麟、陳柏安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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