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天地不容!蘇貞昌: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死刑存廢議題在台灣始終爭論不休,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立法院以翁仁賢燒死父母6人、「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為例,重申有些罪惡天地不容,儘管有兩公約,仍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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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立委陳賴素美質詢時提出:「政府依照法院判決,執行死刑,到底有沒有違反兩公約?」 死刑議題再度登上立院總質詢討論話題,面對立委的追問,行政院長蘇貞昌堅定自己的立場,「有些罪惡,天地不容,譬如把自己的爸爸媽媽親人六個燒死了,這種人天地不容。譬如當著媽媽的面前,把孩子頭割斷了,還滾到水溝去,天地不容。我認為死刑既然判決定讞,就該執行。」

蘇貞昌口中的兩起案件,分別為2015年2月7日,翁仁賢趁除夕夜家人圍爐時,潑汽油縱火,企圖燒死全家,造成父母等家人6死5傷。另一案則發生在2016年3月28日,由兇嫌王景玉犯下震驚全台的小燈泡案。儘管翁仁賢被判死刑,但王景玉二審只判無期徒刑。

兇嫌王景玉

蘇貞昌答詢時表示:「就算依兩公約,也對於還有死刑制度的國家,死刑定讞後的執行也並不否定可以這樣,而其中對於罪大惡極,兩公約,也並沒有說絕不能執行。」 

強調就算有兩公約,台灣依舊可以執行死刑,只是立委也好奇,目前有多少死刑犯還沒伏法?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到目前有39位。」 

蘇貞昌強調:「因為生命是人權之首,所以我們政府以最嚴謹的態度來面對,判死刑定讞後,他還有救濟程序等,法務部審慎面對,這我也是可以了解,但我的態度就我以上所說。」 

蘇院長再度幫法務部緩頰,但他展現強硬的態度,似乎就希望殺人犯,能得到應有制裁,替被害家屬討回公道。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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