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明複查 未改善將開罰600萬

台中市政府這個月3日,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超量開罰300萬元,並且要求10天後完成改善。市府環保局今(13)日表示,明天將展開複查,如果10部機組仍持續使用生煤,將視同未完成改善,開罰600萬,如果10天後再沒改善,會按次累進罰款,直到改善為止,對此台電表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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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改善台中的空汙問題,台中市政府在2016年1月公布「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要求中火在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今年不得超過1104萬噸。但至11月27日燃煤已達1108萬噸,市長盧秀燕3日在中部7縣市首長空污治理會報宣布,裁罰300萬元,並限中火10天內改善,環保局13日又下最後通牒。

台中市環保局空噪科長陳忠義表示,「按照我們空汙法的規定,第二次要乘以二,就是開出600萬的罰鍰。」

環保局態度很硬,強調以10天為複查基準,第二次如果發現10部機組仍使用生煤,視同沒有改善,將罰款600萬,十天後如果又沒改善,會再累進一倍的罰款,也就是1200萬,依此類推直到改善為止。

台電第一時間回應表示,生煤許可證通過的是1600萬噸,市府今年9月召開聽證會,提出減煤目標為1104萬噸,10月22日才發函台電,必須在今年達成,11月卻以「公文誤寫」為理由開罰,台電不能接受。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將原來的許可證的1600萬噸降為1104萬噸,用這樣的方式,來創造可以開罰的條件,這一點台電公司是無法接受的。」

台電強調,中火目前只用1300萬噸,遠低於1600萬噸的許可量300萬噸,但台中市政府說改就改,卻硬要開罰,感到相當無奈。

「市長換人,空氣換新」,是盧秀燕市長選前的重要政見,但要改善中部的空汙,應該要有相關的綠能配套政策,用電需求和減少空污的角力將繼續上演。

(民視新聞/李坤錫、賴政坤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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