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匯兌經手高達6.2億 2嫌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檢署去年偵辦吳姓台商地下匯兌案,再追出嘉義一家建設公司李姓負責人和一名黃姓男子,也涉嫌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業務,2年多來經手的金額高達6.2億。專案小組兵分多路搜索,查扣160萬現金還有手機、帳冊等物證,兩人傍晚也遭到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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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爬到一半遭到調查員拘捕,帶回家中打開保險箱,裡頭一綑綑現鈔都是不法所得。嘉義這名李姓建商和一名黃姓及兩名張姓男子,涉嫌經營兩岸地下匯兌,兩年多來將高達6.2億的海外黑錢匯回台灣,從中收取高額手續費。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去年經查吳姓被告地下匯兌案時,發現李姓被告等人也從事地下匯兌案件,昨天指揮專案小組針對李姓被告等人,到七個地方執行搜索。」

專案小組兵分多路搜索,查扣160萬現金還有手機、帳冊等物證。而去年偵辦地下匯兌案所查扣的三輛跑車,經過鑑價也將拍賣。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一部麥拉崙兩部保時捷,109年2月5號上午10點,在本署外面的廣場進行拍賣,李姓被告黃姓被告涉嫌違法銀行法的案件,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逃亡之虞,所以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

李姓負責人和黃姓男子涉案金額高達數億元,經過訊問只坦承部分案情,說詞避重就輕多有矛盾,明顯有勾串之虞,法院將兩人裁定羈押禁見,要追出上游,遏阻地下金融蔓延。

(民視新聞/鄭榮文 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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