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屬陳小姐氣憤的控訴,新竹寶山鄉公所欠他們一個正式的道歉,因為去年11月25日晚上7點多,他的弟弟騎著機車,行經園區二路時,被正上方一塊重達900公斤的路牌砸中,傷重不治,雖然縣府當時承諾會協助善後,但如今過了四個多月,卻等不到任何積極的回應。
陳小姐表示,「寶山鄉一直口口聲聲答應我們,說會以誠意會盡快處理這件事後續,但是我們委任我們林勁律師,得到的答案都是說等廠商的回應,請問你們(鄉公所),難道沒有所謂的責任跟職責,來處理這後續的程序嗎?」
時力立委邱顯智指出,「說實在的,廠商跟你(鄉公所)之間的關係,你(鄉公所)可以另外再去處理,但是這國賠的責任,這是一個公有的公共設施,管理跟設置有欠缺,完全符合國賠法第三條的規定。」
死者家屬在今年一月底,依法遞出國賠申請,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相關單位應該要「立即和當事人協議」,但鄉公所卻只有在2月7日發函,要求家屬主動提供賠償的資料,表示之後會找時間,和家屬協商,結果卻再也沒有下文。
時力新竹縣議員連郁婷則說:「寶山鄉公所一直說地檢署有在偵查,到底是誰在偵查,還是只是他推託的藉口,然後想要試圖拖延,拖到2年國賠時效結束後,再跟家屬說不好意思你們已經來晚了,請你趕快開啟協調程序,依據國賠法和家屬趕快達成協商。」
民意代表呼籲寶山鄉公所應該馬上開啟協議程序,而非試圖拖過法律時效,還家屬一個公道,同時也要求交通部訂定路牌檢測規範,加強巡邏,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民視新聞/李昱禎、葉純豪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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