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兇嫌判無罪 李承翰父母:我們命比較便宜嗎

去年七月嘉義台鐵發生一起刺警案,今(30)日上午嘉義地院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鄭姓被告有精神疾病,犯案時無法辨識自己行為,獲判無罪,同時以50萬元交保,當時鄭姓被告因為補票糾紛,持刀刺死員警李承翰,對於這樣的判決,死者父母說聽到被告無罪時全身無力,真的無法接受,而檢方也說將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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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接受殺了兒子的嫌犯獲判無罪,遭殺害的鐵路警察李承翰父母,步出法院時神情悲痛,不願多談,而情緒經過沉澱後,兩人再為兒子抱不平。

李承翰父母:「我聽到他無罪,一聽到無罪我就全身無力了,我還想說我們是聽錯了嗎,讓人覺得他(犧牲)真的很不值得。」

法院一審判決鄭姓被告無罪,李承翰父母說真的和預期的差很多,嘆兒子命不值錢。

鐵路警察李承翰父親李增文:「只有根據鑑定醫師的講法,認為他有病,我們死了不要緊,因為我們的命比較便宜。」

台中榮總嘉義分院身心科醫師沈正哲:「(要澄清)我的職責是判斷他的犯行是不是受精神症狀疾病影響,那他的判刑結果是怎麼樣,我其實不是我應該考量的。」

警李承翰去年七月在台鐵火車廂內處理補票糾紛,遭鄭姓男子持刀刺中腹部,送醫後傷重不治,法院合議庭認為嫌犯民國90年曾因思覺失調症就醫,2017年以後就停藥沒回診,案發前出現妄想,有人想要陷害他詐領保險金,因此案發當下出現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自己行為違法,符合刑法免責規定,判處無罪,50萬交保,施予監護五年,但因為保金沒有著落,再度還押看收所。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有殺害員警行為但是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和理解自己的行為,所以依刑法第19法條規定判決無罪。」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僅根據鑑定報告就下了一個無罪的判決,我們真的是深感遺憾,這個無罪判決我們是一定會提起上訴。」

家屬等了9個月,卻沒等到他們期待的正義,心中的難過、失望、不平,可想而知!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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