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無罪判定,重創基層員警士氣,警政署長陳家欽臉色鐵青,說重話,要捍衛警方尊嚴。
陳家欽強調,「內心非常的沉重,也非常憤怒深表不公,我們無法接受。」
警界、法界一片譁然,因為對照同樣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嫌犯王景玉,犯下殺害小燈泡案,至少無期徒刑定讞,但嘉義殺警案卻判無罪,只要強制就醫5年。前檢察官鍾永盛點出關鍵,這和精神鑑定大有關係。
鍾永盛指出,「王景玉那個小燈泡案件,法院是認為他行為當時他的思覺沒有完全喪失,那麼嘉義的殺警案,法官認為他完全喪失了,思覺完全喪失了辨識能力,在這裡產生重大不同,一個無期一個無罪。」
王景玉被認定,犯案當下行為能力沒有完全受疾病影響,遭判定是預謀行兇;而殺警的鄭姓兇嫌,則是臨時起意買刀,非預謀犯案,且犯案當下經過精神科醫師判定,已經被疾病影響,不過法醫高大成不能接受,痛批判決令人無言。
高大成說,「精神科來判定沒錯,但你不能用單一的精神科來認定,你法官也是啊,你也是一個審判長兩個法官去判,那你是不是要叫三個還五個(精神科專家)。」
鍾永盛也認為,「認定機關對於這種重大案件,應該是有個小組之類的,多兩、三位的精神科專家,精神科的專家(判定)。」
鍾永盛判斷,若上訴展開二審,恐怕成為精神鑑定的專業交鋒。殺了警察判決無罪,引發社會動盪不安。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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