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51歲陳姓死者積欠百萬債務近一年。10日深夜,凶嫌邀約死者到自家住處談判,疑似談判破裂,凶嫌開始拿起身邊有的物品毆打,死者慘遭殺害。事後,2人將死者載往苗栗銅鑼山區丟入溪谷中。
凶嫌2人躲了4天後,在律師陪同下到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自首,供稱兩人一起動手,讓該起命案曝光。警方晚間帶著嫌犯到現場勘查,在當晚10時許,以繩索吊掛方式將遺體拉起,委由葬儀社人員將遺體運回台中。警方並於深夜拖回一輛吉普車,車子輪胎上沾滿黃泥,警方檢視人員漏夜採證車內相關跡證,疑似為該起案件的涉案車輛。
豐原分局偵查隊隊長洪再德先前表示,全案已報由台中地檢署檢方偵辦,並朝傷害致死的方向調查。至於為何不用殺人罪而採傷害致死罪,洪再德回應,最後結果基本上要檢察官認定,只是先就凶嫌的供詞來做偵辦方向。
台中地檢署醉新說明,檢察官於14日上午相驗死者遺體後,指揮警方蒐集監視器畫面及勘查現場,取得相關事證,在今天凌晨2時30分偵訊被告2人及證人6人完畢,訊後認被告2人涉犯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罪嫌疑重大,且有畏罪逃亡可能,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指出,2名嫌犯供述互有出入,且疑有一起前往大安溪焚燒死者所留遺物,有滅證、串供可能,全案犯罪事實尚待死因鑑定、現場鑑識報告出爐才能明朗化,有羈押理由及羈押必要,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法院預計於今天上午為羈押審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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