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恐駁回大同董事變更?律師揭2種可能

大同經營權之爭有最新進展,經濟部已收到大同股東會議紀錄,將和金管會研商處理大同申請董事變更登記案,一旦經濟部駁回大同提出的申請變更董事登記案後,法界人士預判,大同案將有兩條路可選,一種是由經濟部依公司法要求限期召開股東會,第二種則是經濟部許可,持股3%以上股東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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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股東會爭議延燒,大同公司趕在7月3日前,前往經濟部交出大同股東會紀錄,傳出經濟部下周駁回大同董事變更的機率大增,有機會重新展開董事改選。

大同股東蔡玉真表示,「投保中心就已經在現場,已經表達說刪除股權是違法,如果經濟部認為說,只有9.9億,就是只有42.3%左右的股東做的一個會議,這樣到底算不算?」

一旦經濟部認定股東權益受損,否決大同的變更登記,法界人士認為,大同案後續將有二種解套方式,一種是經濟部依公司法要求限期召開股東會改選董事,如果限期未改選,從屆滿日開始當然解任,另一種則是經濟部許可,持股3%以上股東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董事。

律師蘇家宏表示,「(經濟部)它有可能駁回,不過駁回必須要很有技巧,一個方法當然就是要求限期,限期重新再改選,第二個部分它當然也可以說,同時間它允許市場派3%重新召開股東會。」

不過回顧6月30日大同股東會現場,當時一團亂,林郭文艷為首的公司派出奇招,引用企業併購法第27條,刪除市場派表決權,但市場派認為沒有提出併購案,並非以企業併購為目的,不能隨意引用企併法,兩派之爭,到底誰說了算?

蘇家宏指出,「企併法大部分一般人,誰可以剔除股權?對於公司派說,當然我是依照公司治理原則,所以我有權去剔除這股權,照理來說要碼是法院判決,要碼是主管機關認定說你違反企併法。」

大同公司派和市場派,兩派大鬥法,經濟部主掌生殺大權,經濟部指出,收到大同會議記錄當天,已經發函給金管會詢問大同案意見,待金管會回函後,會再進一步評估及決議。

(民視新聞/李雯珂、蔡承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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