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資格報你知 司法院推系列影片

司法院推出「國民法官制度」,要讓人民有感,未來法案通過,究竟誰可以擔任國民法官、如何確保國民法官的公正性,也令外界好奇。基本上,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3歲,都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如果審判過程不公正,涉嫌收賄的話,將可處3到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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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人可以擔任國民法官?司法院推出一系列介紹影片,就是希望能化解民眾心中疑問,只要是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都可以擔任國民法官,但背後有但書。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指出:「不能擔任國民法官部分,這個有非常多的狀況,比如他因為褫奪公權還沒有復權,或是說他是有法律專業背景的等等這些事由。」

原則上,選上國民法官或是備位國民法官,只要開庭都能請公假,就怕審判過程不夠公平,這背後法律當然也會有約束力,如果涉嫌收賄,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萬一國民法官判定跟職業法官有出入,當然也有一套SOP。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

林輝煌表示:「國民法官或是職業法官,雙方各至少要有1票以上的加入,達成三分之二以上的評決,才可以做有罪的決定,如果不能達到這個數目,就是要做無罪的判決,或往下計算到三分之二,做有利於被告的決定。」

開庭過程,如果有任何疑問,職業法官都會在場引導,只要有心想要參與審判,在完善的規劃制度下,人人都可以做一位稱職的國民法官。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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