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庭長林源森指出,此案屬「藥害行為」,是否有其他共犯、被害都需要檢察官繼續追查。他說,呂世明、洪彰宏為中醫師,違反中醫師調配藥物給予病患使用之規定,而歐國樑提供禁藥、危害病人健康,顯已危害社會公共安全。
經法院審理後,林源森說,呂世明等被告3人涉嫌違反《藥事法》且罪嫌重大,恐有試圖回收藥包之嫌,足認有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裁定予以羈押且禁止接見通信。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中藥鉛中毒風暴】全國最愛中醫是台中人? 在地人曝:我家轉角就兩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