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白色贓車直踩油門,高速呼嘯而過,警車鳴笛在後面一路緊跟,2016年1月中,桃園楊梅分局員警劉政國為了攔下贓車,展開追逐,時間長達40分鐘,白色贓車還2度衝撞警車。
拒檢逃逸,和路邊車輛發生擦撞,就是因為這樣的衝突過程,員警劉政國選擇拔槍,朝著轎車右後輪開一槍想要制止,卻意外擊斃副駕駛座的16歲徐姓少年,桃園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員警,劉政國不服判刑,上訴到高等法院,改判過失致死罪。
楊梅分局副分局長楊昌祐表示,「本分局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雖然感到遺憾,但努力積極維護轄區的治安,捍衛員警合法使用警械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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