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遭吳宗憲告公然侮辱判決出爐!獲緩刑2年還可上訴

館長陳之漢去年因不滿藝人吳宗憲批網紅「沒素養、是個屁」,在直播中罵連串髒話遭提告求償。今一審判決出爐,館長涉犯公然侮辱,遭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5萬8千元、緩刑兩年,除此之外,還需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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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館長在直播中連罵「我學他那種機掰個性,說那種機掰懶叫話」、「您前輩,幹XXXX勒」、「幹XX勒你前輩」、「你吃洨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本土天王,幹XX」、「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法官認為構成公然侮辱。

判決表示,雖然館長未獲吳宗憲原諒,但首開庭館長就坦承犯行,法官也希望兩方談和,但吳宗憲委請律師回絕,法官考量判認為館長已認罪,具誠意與吳宗憲和解,且館長於臉書公布,將在9月捐100萬給新北兒少,可見館長具有真誠合解意願,因而判決緩刑,期間不得再對吳宗憲公然侮辱或誹謗。

法官強調,希望館長與吳宗憲可以在日後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中秉持「修復式司法」的精神,以「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並共同為台灣時下流行之網路直播風潮注入正向能量。

(民視新聞網/吳姍荻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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