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門攤位轉二手租賣?花縣府:屬實就收回

花蓮東大門夜市,是新興的熱門觀光景點,隨著國旅盛行,攤位人潮滿滿相當搶手,但卻傳出有攤商,將攤位轉租甚至傳賣,當起二房東,原本縣政府的租金,是2000元,私下轉租的金額,竟然高達6千到1萬2,縣政府觀光處表示,除了二等親以內的轉租,其他都是違法,要收回擺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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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國旅夯,密密麻麻的人潮把花蓮東大門夜市擠得水洩不通,五花八門的攤販,有吃有喝有玩逛都逛不完,不過有攤商指出,竟然有人私下轉租甚至賣掉攤位。

知情人士說,「整條街一百二十幾家,裡面至少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轉租戶,政府雖然說有不能轉租的動作,但他們會自己擬一份類似的合夥人協議書。」

分配好的攤位,卻有30、40家攤商動起歪腦筋,當成私有財私下轉租或是轉賣給其他業者,有人曾經被抓包,縣政府先是警告再來就是回收擺攤權,但還是有攤商繼續偷偷當起二房東。

承租業者說,「我們正常的價格是兩千塊左右付給縣政府,轉讓的也有呀就是金額大概20萬到60萬。」

原本縣政府訂的價格是2000,有人偷偷租出去,按照攤位大小、街道熱鬧程度,租金6000元到1萬2千元,等於不用擺攤,每個月就淨賺至少4000元,還有人直接賣掉,20到60萬,直接入袋。

東大門榮譽主委林文松說,「縣府這邊有規定,就是說不能頂讓轉出二房東的行為。」

東大門夜市是由過去的自強夜市、南濱夜市、溝仔尾攤商整併而成,遊客人數僅次於第一名的太魯閣國家公園,在滿滿的人潮生意興隆的外衣下,竟然有人做起轉租生意,當起夜市的包租公、包租婆。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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