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校內不合理規定拒繳罰金「被扣」 畢業證書東華學生教育部提訴願

今天有東華大學「準畢業生」到教育部前抗議,不滿校方以沒完成離校手續不給畢業證書,提出訴願。前學生會長許冠澤怒控,當初是為了抗爭不合理的校內交通規定故意不繳罰金。現在即使他學分修滿,也考上台大城鄉所念碩士,卻沒辦法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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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前學生會會長許冠澤表示,「許冠澤同學畢業成績優異,符合推薦榮譽會員標準,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一份證書是由各校分會會長,也就是校長本校東華大學校長趙涵捷親自核發發出的。」

大學成績好到,獲得校長推薦,還有證書佐證。但東華大學前學生會長許冠澤,考上台大城鄉所,卻一直無法完成報到手續。

許冠澤解釋,「沒有辦成功的離校手續是,東華大學校內的機車罰款,東華大學一年靠這個違規罰款,收入竟然可以高達270幾萬,所以你可以知道說,學校訂了這麼久的規定,但是依然有這樣子的需求存在,學校卻一直不願意全面檢討。」

不滿校內訂定的交通條款,儘管上千元罰單,繳到只剩200、300元,許同學卻堅持原則,就是不繳完,結果畢不了業。另外2名同學同樣問題,影響往後就學、就業。

律師來聲援,批評頒發學位證書和跑離校行政流程,不能混唯一談。

律師劉繼蔚說,「大學自治不是讓大學成為法外之地,大學自治依法要受到主管機關的監督,大學在發給學位的時候,可以考量的是有沒有符合原來的修業門檻,也就是以學術上為他唯一的基準。」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宋文蒨則表示,「那因為這個案子已經進入到訴願的程序,所以後續我們會循著我們訴願,專業的一個審議來進行,我們會提供一些適法的意見,然後來做為訴願審議的參考。」

教育部代表接下陳情書,說會要求東華大學說明。其實大學畢業門檻多,學分修完、英文達標、校內服務、離校手續像歸還書籍、繳清欠款,過五關斬六將才能畢業。

如今遇上學生抗議,學校該如何拿捏管理,也傷腦筋!

(民視新聞/陳盈竹、吳東懋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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