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店員賣3顆花蓮麻糬誤開「400萬元發票」急尋 若找不回最高恐遭罰1.5萬元
有民眾買3顆花蓮麻糬,店員誤開「400萬元發票」,現在只希望趕快將發票找回來,圖非當事人。(民視新聞翻攝)

花蓮知名曾記麻糬在蘇澳服務區有販售據點,13日下午3時57分,有民眾來此門市買了3顆花生麻糬後,門市人員竟誤開出「400萬54元」的發票,店經理在4時15分從系統發現數據顯示異常,緊急通知門市人員。經了解,因為觸控面板感應問題、不夠靈敏,門市人員疑不慎誤按了兩次,導致悲劇發生,現在希望透過媒體報導,請這位民眾可以幫忙把發票帶回來以作廢。

更多新聞: 快新聞/朱立倫岳父批「親美抗中終遭唾棄」 江啟臣:台灣對外關係一直深受兩岸關係影響

一口麻糬開價1百多萬比一個名牌包包還要貴!有民眾到蘇澳服務區買了3顆18元的花生麻糬共54元,門市人員竟誤開出「400萬54元」的發票。當系統發現異狀時,這名顧客早已離開,從監視器畫面中可見,一名門市人員負責包裝結帳商品,一名門市人員將打出來的發票未再仔細看過後,交給一名穿紅衣的女性客人。

由於54元的加值型營業稅約2.7元,與400萬54元的加值型營業稅近20萬元一比,差了10萬倍,讓該門市人員嚇到急哭出來,現在只求經過媒體報導,拿到這張發票號碼為GY19229840的消費者能夠好心寄回。門市內的其他人員表示,當事人心情相當低落,是新來的實習生,也會再給他機會;至於客人如果拿著發票回來,也會致贈禮盒表達謝意,對於造成其困擾感到抱歉。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李惠鑾主任,對此案表示,營業人開立發票難免有誤,若無法及時收回發票,可以即時向國稅局申請報備並更正正確經額,經國稅局查明若屬實不會處罰;國稅局花蓮分局課長黃美娟則指出,雖然不會處罰,但一年只有2次免罰機會,第3次開始就會開罰,罰金是以開立金額乘以1%,但上限為1.5萬。

由於該休息站的各名產店家全都是向全家便利商店承租,因此所開的發票都是全家便利商店的發票。又今年該休息站連同曾記這件,已經開錯第4次,因此若真無法找回發票,將被罰1.5萬。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統編風波昨說「有人多事打統編」 蘇貞昌:是我多事買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