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上兩部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駕駛和乘客3人站在車道上協調,不料沒多久,遭後方閃避不及的車輛高速追撞,造成女乘客葉女全身多處骨折送醫。國道公路警察特別把影片放上網,提醒駕駛人,不要在車上或在車道逗留,高雄市警局特別推出,車禍處理流程,簡單SOP口訣。
為了避免二次車禍波急他人,高雄市警局指導民眾後續處理,第一道手續,拿出車上的三角錐放道路口警示,提醒後方來車,相當重要。
針對無死傷的輕微車禍,只要拿出手機、照相或攝影,來記錄車輛位置及車禍痕跡,不用等到警察來,就可以先移動車輛,否則造成二次車禍,妨礙交通,將可處600元以上罰鍰。
不管是一般道路或是在時速破百的國道上,多停留一秒,危險就隨之增加,只要是輕微事故,在快速採證後,先移動車輛,車損傷賠可再議,保命才是最上策。
(民視新聞/鄧山田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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