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玉華說,「總共有4次搬運,搬運1塊~3塊的水泥槽塊,或圓形石塊放在鐵軌上,造成火車司機員來不及煞停而輾過,或者緊急剎車,迫使車上乘客要緊急下車,步行到最近的車站。」
穿長褲的羅姓男子,在員警的注視下,放置石塊還原現場。從11月中開始他就大膽犯案,一連4次惡作劇,把石頭搬到軌道上,不但有火車因此器械損壞,還波及一車乘客,只能緊急下車步行。
由於涉犯公共危險罪,也嚴重威脅大眾運輸的安全,偵查終結後檢警除了將他聲押,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要他替自己的惡劣行為付出代價。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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