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恐觸「侵占罪」!陳喬恩撿到1千元喊:捐給流浪動物們

41歲藝人陳喬恩,2日晚間和男友在小巨蛋附近,撿到1千元,笑說要捐給流浪動物協會,沒想到卻被提醒,涉及「侵占遺失物罪」。陳喬恩趕緊拍影片,解釋平常有在捐錢,但不熟悉台灣法律,已經把錢交給警方,提醒粉絲別跟她一樣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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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巨蛋附近的巷子,撿到一千塊,藝人陳喬恩笑呵呵,被男友錄下分享,還預告要捐給流浪動物。

只是撿到錢拿去做公益,其實涉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粉絲留言提醒,遺失者可透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讓陳喬恩好緊張,再拍片澄清。

隔天,陳喬恩已經把錢送到警局,和粉絲報告後續,如果六個月無人認領,才由拾獲人取得,趕緊認錯之外,也提醒大家即使要做善事,也要顧及法律問題。

(民視新聞/陳盈竹、黃彥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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