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房,想拿5千租金補貼…這樣破解!
▲如果家裡有房,北漂族又想申請租金補貼,可以另立戶籍。(圖/取自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網站)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北漂族會以為家裡有房子,就申請不了租金補貼?其實109年起租金補貼政策放寬規定後,戶籍地不用再跟租屋地相同縣市,換句話說,若已沒有與父母同住,可另立戶籍,營建署指出,可藉此申請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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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表示,按照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辦法第2條規定,「家庭成員」指下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認者:

一、申請人。

二、申請人之配偶。

三、申請人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四、申請人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

五、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六、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戶籍或戶籍內,為同一戶號之戶內。

租金補貼是供給沒有房子的家庭,對於財產的列計人口主要是依戶籍資料判斷是否同戶,若申請人與父母同戶籍,政府會認定申請人與父母同住,應採計父母的財產。若申請人確實在外有租屋需求,實際上沒有和父母同住,營建署建議可另立戶籍,如此即不會採計到父母的財產。

最近一期的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時間已截止,下次受理申請時間預計在今年8月,詳細資訊預定6月後公布。以台北市來說,單身且未滿四十歲者,每戶每月租金補貼為4000元;若為單身四十歲以上者,或非單身者為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市、新竹縣依據條件,補助3200元或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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