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指出,有關楊文元先生提議罷免臺中市第2選舉區立法委員陳柏惟一案,前經依法交由臺中市選舉委員會查對提議人名冊後,依該會2月25日函復中選會之查對結果,符合規定之提議人人數合計3,744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
中選會表示,故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第2項、第80條規定,提議人名冊經查對符合規定人數時,提議人之領銜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60日內徵求連署,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者,則視為放棄提議。爰此,中選會依法業於3月3日函請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攜帶其國民身分證、印章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
值得一提的是,罷免連署中,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達標後,第二階段須完成「連署書」,第三階段則是進行投票,陳柏惟罷免案通過,外界也估計必須逾7萬2000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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