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外界關注核四燃料外運及重啟公投議題,台電說明,核四於2014年4月由當時政府宣布封存,之後於2018年1月30日經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1次臨時會決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供核四轉型及核燃料處理專案報告,並規劃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燃料棒」。
台電表示,此決議明文列於經三讀通過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中,台電後續已於今年完成燃料全數外運作業,每年將可節省保警及保防等相關費用約1.4億元。
台電指出,因核四燃料儲存時間已超過保固期限,且屬客製化產品,無法移作他用,若往後不使用,需運回原廠協助再處理,拆解成鈾料或重新製造成其他核電廠可使用的燃料,才有資產轉售可能。台電指出,無論未來是否使用核四燃料,均需將該燃料運回原廠,無關核四重啟公投通過與否。
台電進一步表示,核四重啟與否,關鍵應在重啟作業所需時間及追加預算,是否符合我國現階段或未來電力所需,同時兼顧核能安全。台電強調,公民投票是依據憲法主權在民原則,確保國民直接民權的行使,台電作為國營事業,將尊重這民主自由社會公民意志的充分體現。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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