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太魯閣事故「追加起訴」! 台鐵局花工段、專案管理公司人員「涉過失致死」
台鐵太魯閣於4月2日發生出軌意外造成49人罹難、212人受傷慘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鐵太魯閣於4月2日發生出軌意外造成49人罹難、212人受傷慘案,義祥工業負責人李義祥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花蓮地檢今(19)日宣布追加起訴,台鐵局花工段潘姓主辦工程司涉嫌過失致死、偽造文書,及專案管理公司郭專案經理涉過失致死。

更多新聞: 對抗Delta嚴防突破性感染 美國將追打第三劑疫苗

花蓮地檢說明,事故地點上方為台鐵局發包「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工程(北迴線K51+170~500 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台鐵局花工段指派潘姓員工擔任主辦工程司,與中○公司郭姓專案經理同屬第二級品管單位,對於本案工程之工地安全衛生(含工地出入口管制)、職業安全衛生事項,均負有督導及稽核之責任。

花蓮地檢指出,潘姓主辦工程司、郭姓專案經理明知依法令、契約及工作場所危害因素告知書,施工期間(含停工期間)應管制人員、車輛進入,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工地,工區內之既有道路應鋪設瀝青混凝土,並確實設置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物品掉落鐵軌而影響鐵路行車安全。

花蓮地檢說明,「兩人實際上多次前往現場督導稽核,已知工區出入口並無嚴加管制,且知工區內之既有道路未鋪設瀝青混凝土,僅佈滿無止滑效果之天然沙土,轉彎後緊接急降坡之下坡路段,並緊鄰東正線鐵道,彎道下方與邊坡又有高低差」。

花蓮地檢強調,潘姓主辦工程司於1月23日,已發覺另部混凝土預拌車行經上開既有道路時,因道路缺失,致輪胎卡在邊坡、車輛熄火,而可預見大型車輛、機具將有可能因此翻落於鐵軌,進而影響鐵路行車安全,卻未善盡注意義務,疏未落實工地出入口人車管制,亦無要求監造公司監督營造公司就既有道路依契約鋪設瀝青混凝土路面、改善路面過滑情形、修改既有道路安全設計、拓寬彎道內側通路及勒令施工單位禁止危險車輛通行。

花蓮地檢說,潘姓主辦工程司、郭姓專案經理均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又潘姓主辦工程司明知工程實際進度落後,仍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填載不實施工進度,另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均追加起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暴力運將有殺人前科 假釋再刺乘客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