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放寬驗車期限 檢驗日4/15~7/26可延至8/26

疫情期間,公路總局特別放寬驗車期限,如果民眾的到檢期限,落在三級警戒期間,都可延長1個月,不過,還是有車主弄錯時間,而收到罰單。公路總局討論後,決定再放寬認定,只要是檢驗日在4月15日到7月26日,都可延長期限到8月26日,讓民眾的驗車時間能更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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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輪胎磨損程度,再檢測煞車系統,確保行車安全,但今年疫情升溫,讓不少開車民眾,都希望像這樣例行的驗車,能再緩緩。

因疫放寬驗車期限 檢驗日4/15~7/26可延至8/26

民眾說,「因為還是要到監理所防疫的措施,不知道會是怎麼樣,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最好,可能再延長一點,半年或是更長的時間。」

民眾說,「反正口罩就是戴著,因為該驗還是要驗。」

民視記者呂中漁說,「民眾每年都會拿到這張汽車檢驗單,而上面都會註明檢驗的截止日期,而今年公路總局為了避免民眾群聚,因此將這個截止日期延後一個月,但還是有民眾記錯日期因此受罰。」

因疫放寬驗車期限 檢驗日4/15~7/26可延至8/26

公路總局放寬驗車期限,到檢期限如果落在,5月19日到7月26日三級警戒期間,可延長1個月到檢,不過,卻有民眾,向媒體投訴,表示自己的驗車日在6月29日,根據規定,最晚他能在7月29日驗車,但因為當時自己把「到檢日」和「驗車日」搞混,讓他8月初去驗車時,吃上900元的逾期罰單。但讓他不能接受的是,驗車期間幾乎都和三級警戒重疊,難道是要他冒著風險去驗車嗎?

因疫放寬驗車期限 檢驗日4/15~7/26可延至8/26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林義勝說,「(民眾)先繳納的這一塊也就是說,已經有去到驗車廠裁收的這一個部分,大概禮拜一最慢禮拜二之前會做清查,我們會主動來通知退款。」

儘管公路總局強調,驗車相關規定清清楚楚,但開會討論後,還是決定放寬認定,只要驗車日在4月15日到7月26刀的民眾,都可延長期限到8月26日,如果有接到罰單民眾,也會退款,疫情期間,一切以便民為最大考量。

(民視新聞/呂中漁、葉純豪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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