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擦撞!騎士拿了2千慰問金 竟反告對方肇逃

新北市三峽發生一起車禍案件,原本單純擦撞,變成肇事逃逸!車禍當時,轎車駕駛詢問機車騎士要不要送醫或報案,但騎士沒回應,最後,駕駛拿了2千元當慰問金,雙方就離開現場,沒想到,騎士去報案提告,指控對方肇逃,警方提醒,不管是否要和解,還是建議報警,維護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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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著綠燈,轎車直直往前開,機車也往前行駛,但砰的一聲,兩車突然撞上,騎士重摔倒地,滾了好幾圈,駕駛發現事情大條,第一時間下車察看,並當場拿了慰問金給騎士,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到此為止,沒料到,駕駛被騎士控告肇事逃逸。

汽機車擦撞!騎士拿了2千慰問金 竟反告對方肇逃

民眾說,「當下就應該講清楚解決,而不是事後先拒絕之後,然後又突然回來提告,因為我覺得這樣子會有點奇怪。」事發在8月20日早上9點多,在新北市三峽學成路與國成街口,78歲的黃姓駕駛開車帶妻子外出購物,車輛走主幹道,與支道的21歲許姓騎士發生擦撞後,駕駛表示當下有問要不要報案,騎士沒有回應,還是拿了2千元的紅包給他,雙方各自離去,但事後騎士卻對他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汽機車擦撞!騎士拿了2千慰問金 竟反告對方肇逃

三峽分局交通分隊長蔡佳良表示,「本分隊依規定受理,函請地檢署調查刑事責任。」車禍發生當下,駕駛跟騎士都沒有通報警方到場。對此律師表示,肇事逃逸刑責不輕,如果造成對方輕傷,可判5年以下,重傷或死亡,最重可判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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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余韋德表示,「認定說如果假設你今天離開現場,是完全沒有過失的情況之下,一律判予有期徒刑的話,這樣子有點過重,修法之後針對185條之4,他們有認定說如果假設今天致人死傷而離開現場,是無過失的情況之下的話,有機會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律師也建議,如果發生車禍時,當下可以錄音、錄影,或是直接報警,千萬別擅自離開,才能留下紀錄自保,避免後續爭議。

(民視新聞/杜怡萱、羅執中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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